的,岁月是不会停的,书里书外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停的,尽管很多时候是无休止的重复,但无数人生的要义便是在重复中体现。
坟弯村的故事就简单讲到这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村里又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寡妇村的情形在逐渐改变。工仍旧有人在打,但不再像过去那样,男主外女主内了,聪明的新一代年轻人们已经意识到两口子在一起的好处,甚至全家在一起的好处。所以村里一些活寡妇们很快收拾好行装,带上自己正在上学的孩子,不远千里,前往丈夫打工所在的城市,他们租上一两间简陋的房子,把孩子就近送进由打工仔创办的低收费学校,男人在外面打工,不忘给女人也找一点活干。
这样全家就住进城里了,虽然他们仍然让城里人看不起,仍然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但举家外出打工,也应该算是时代的进步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后代已经可以早早地体验到城市人的生活。而不像本书作者金刀河先生,居然二十岁了才第一次坐汽车,才第一次去邻近的射洪县城。当时看到并不大的射洪城时,他在车上惊呼,哇好漂亮的城市,不管下多大的雨也不用穿长桶胶鞋,因为街上是水泥路面,不用担心会有稀泥溅湿全身。射洪城里的男男女女都穿得光光鲜鲜,很多衣服似乎都是新的,而金刀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有一套廉价的新衣服,也只有过年才可以穿上几天,而城市人,令人羡慕的城市人,却可以天天穿新衣服,贵衣服,天天走水泥路,天天吃肉吃馆子。所以那时的金刀河便做梦都想留在城市,还做梦都想娶一个城市的女人做老婆。
如今,金刀河的梦想基本实现了,可是二十岁才进城的人,使他身上永远都有一股老农民的气息。他永远也改变不了了,也始终无法彻底融进城市人的生活,因为他的根子在农村。就算枝头长得不错伸进了城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此一个人的出生环境和生长环境是多么重要。那些今天跟着父母一起进城的打工仔的子女,相信因为年龄小,他们会很快适应城市人的生活,并在他们的生命中打下城市的烙印,这为他们将来占领城市拥有城市打下了基础。
好处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坟弯村的人口差不多少了一半,美蛙养殖场和其它养殖场仍在搞,但生意似乎不怎么样了,也有搞砸了的,把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赚回来的血汗钱全都打了水漂,所以只好又一次抛下土地,举家外出打工了。
现在全家离开坟弯村最早时间最长的应该算是万梦一家了。截止目前,这一家四口在外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两个曾经半大的孩子现在已经成家立业,在城市里买了房子,人模狗样地和城市人说着一样的口音,穿着一样时新的衣服,你别说,要想一下子在短时间内分辨出他们曾经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真的很难。
他们的“农皮”已经找不到影儿了。
而且坟弯村留给他们的记忆,随着时候的推移,也将逐渐消失。
而且听说,他们很少回老家去,特别是老人过世后,更没有回乡的理由了。
就像金刀河,已经有六年多时间没有回过坟弯村一样,尽管金刀河的父母亲才五六十岁,年轻着哩,但他也很少回去了。尽管家乡有他创作不竭的源泉,有他童年少年的欢乐,还有让他时时怀念的经常去游玩的文井镇的高峰山,他曾经在山上偷过甜甜的苹果,曾经在山上缅怀过王师祖和范师祖,曾经在罗英秀才的坟前磕过头,期望自己有一朝一日也能成为才高八斗的秀才,就像不久前去乌尤寺参观沫若堂时,他轻轻地抚摸郭沫若的雕像,期望也能从他们身上弄来一些灵气一样。一个人一生要是有两个故乡的话,我想出生地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坟弯村的子孙们,不管你们现在身处何地,也不管你们现在混得如何,都请不要忘掉自己的根,不要忘掉自己生活过的那片热土,因为那里有树芬,有建国还有曾俊,他们的坟永远向着城市,他们的心永远和土地一起颤抖。
哦!“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又该回乡祭祖了!
祭完祖宗后,树芬大娘的坟前,我想,我还是要去烧上一些纸钱的,毕竟她捐建的村小至今仍旧富丽堂皇,里面的学生虽说越来越少,但欢歌笑语声,却是越来越响亮的……
乡村野疯狂 第01章 告别都市
“春生!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捨得丟下我一个人吗!呜呜……”
陈佳爬在叠好的被褥上伤心地哭着。
她是我大学的女朋友,我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裡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都市女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陈佳的父亲是我现在所居住的都市裡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金大小姐。但在我的面前,她只是我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爱的女朋友。
当时,别人说我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我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麼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我也就不和他们计较这些诽言。
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我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我的父母太偏心我。不但给了我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我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总的来说,我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我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裡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当然我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我表白爱意的女生。但她们早已把我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我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我却忘记了我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麼时候了。好在我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c女之身献给我。
说心理话,其实我还是很爱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属无奈,因為就在我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我的命运。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我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性的一面阻止我这一时的衝动,因為她不属于我的家乡。她是大都市裡的快乐小仙子。
对了!我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我是穷山沟裡的土老帽(女孩子除外)其实我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裡呆了近十三年的光阴。有一半的血液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那时侯我什麼都不懂,同学们都叫我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地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空间,致使我懂得了一些都市裡的东西。
因此,我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後,我开始学着躲避他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呆着。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裡的知识,很快我就由一个什麼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我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其实,对一个城市裡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奇跡,因為我是山裡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当时,我和那些比我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他们都非常讨厌我,而我却不知道他们為什麼要那样对我。
每次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裡的伙伴们。他们和我的关係非常要好,不像这裡的孩子都看不起我。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為我是从山裡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他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我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裡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能到都市裡上学。全都是因為我们村的胡村长,是他送我来的。因為我们村子裡的孩子都不能上学。
当然不是因為他们自己不愿上学,而是没人愿意到我们那裡去教学。原因很简单——穷山沟,没方向,没有宽敞的马路,就连进趟山都需要步行,而且还得走上两天一夜。更别提薪资待遇了,甚至还是义务的呢。总而言之一个字——“穷”综合以上的原因,胡村长才下定决心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
可以说胡村长是我们村裡识字最多的人了,年近七十岁的他还是在內战时期识得几个字。对于文化湥埽鼙〉乃此瞪钌钐寤岬狡肚盥溽岬母拍睿饩褪撬露n鲂囊咏逃细母锏恼嬲康摹?br />
当时,我也算是村子裡最聪明而且也很愿意识字的孩童。经常跟在他的後屁股。于是,当他决定培养人才的念头时。我就成了他最理想的人选。
不过,选中我的原因倒是还有一个。就是因為我是一个孤儿。无亲无掛,可以随时离开村子,接受别人不愿接受的重担。毕竟对那些有家的孩子来说,父母都不捨得他们孤零零的一个人,呆在一个既陌生又孤单的城市裡。
时间过的太久了,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双双离开了我。他们离开我完全是一个偶然。
我们村子除了靠种地还是得种地,当时,爸爸妈妈就是忙碌在这祖辈留下来的遗產。老天故意安排这场悲剧,破天荒的大雨逼的爸爸妈妈躲进了山洞裡。
就这样,悲剧上演了。雨水过大导致山体滑坡。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到爸爸妈妈。
好在爸爸妈妈生前留下了一个好人缘,村子裡的乡亲们都轮番照顾我。尤其是我後来的养母——沈秀梅。是她接管了抚养我的义务,後来听胡村长讲,她还是我的远方亲戚呢。从小到大我都习惯了叫她梅姨。
虽然已经十三年没有见到她了,但她那秀美的脸旁依然清晰地刻录在我的的脑海裡。只要一闭上眼楮,她那永远都令我痴迷的俊容就出现在我的面前。记得我曾经问过她為什麼长的那麼好看。
当时可能是因為我还是个孩子,所以她一点都没有避嫌。像讲故事一样来告诉我,说是因為我们村的水土好,专养漂亮的女人。只可惜当时我根本就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直到现在我才领略到梅姨指的是什麼。
的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通过我回忆想起了村子裡的大人们,尤其是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们,她们好像下凡来的仙女似的,各个都很漂亮。相信梅姨的四个女儿现在也会变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大姑娘了。
不过,此时我最关心的人还是对我有养育之恩的梅姨。我恨不得马上就想见到她,看看她会变成什麼样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小四十了。
乡村野疯狂 第02章 童年的回忆
火车上,我已经近一天一夜颗粒未进。餐车在我身边来来回回经过了n十来趟,还有我那包裡满满一兜好吃的东西(是我临走前,陈佳买的)都勾不起我的食慾。
这其中,当然是少不了拋弃了多年的爱人而远赴家乡的原因。
在我走的那一天,陈佳哭了好久好久。哭的我心理乱糟糟的。可是木已成舟,我要走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在我拎起行囊的那一刻,陈佳像疯了一样。死活拉着我,不让我跨出大门。只可惜我心意已决,她的组止已经成了失效的药丸。
最後,陈佳发觉自己的努力无法来达到目的。于是她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我能再爱她一次。
看着楚楚可怜的,而且是自己已经爱了多年的女人。我怎能不想再爱她一回呢。
在陈佳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将她压倒在床上。疯狂地撕扯着她的衣物。
在“啊!”
的一声中,我最後一次将自己的大宝贝送进了女的身体裡。
敏感的陈佳发觉我们的胶合处,存在着一个第三者。她哀求我取掉刚刚带上的避孕套。
起初,我表决了反对的态度。目的是不想给她留下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她以後还要找别男人结婚育子,万一这次一不小心弄巧成拙。我可就成了真正的千古罪人。
不过,这次我还是心软了。在陈佳又一次地哭诉下,我取掉了第三者。和她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最轰烈的肉拼。最後将我生命中的精华注入到了女人的身体裡。
这一场超长发挥的x爱,夺去了我大量的体力、精力。同时也让原本就耐不住我的陈佳,在高嘲的颠峰中昏睡过去。
就这样,在她的睡梦中,我悄悄地离开了陈佳。离开了育我养我多年的城市。
另一方面让我失去食慾的原因之一也可能是回家心切,急着想见到我那多年未见的亲人们。
其实也就是我的养母沈秀梅和她的几个孩子,还有那经常见不到的宋大叔(沈秀梅的的丈夫)而见不到的原因则是因為他在外地打工。最多也就是一年半年地才回一次家。其它的时间几乎都没有他的消息了。
每次回到家裡,宋大叔都呆不长时间。他轮流把村裡的老人和几个关係好的看一看,然後就是在梅姨的身边转来转去。而那个时候梅姨也是因為他的“纠缠”曾多少次地夺着我们,或是把我和她的大女儿宋丽娟、二女儿宋杜鹃打发走,让我们到外面玩去。
作為孩童的我们当然是非常听从大人的话,第一、二、三次都乖乖地到河边、穀场玩耍。由于我和宋丽娟的年龄差不多。自然就成了宋杜鹃的指挥者和照料保姆。三个人玩的非常开心。
可随着次数的增加,作為孩童的我就起了疑心。其实那时的我还不是太懂事,只是有那麼一丁点的好奇心,想知道梅姨為什麼在白天的时候,老是把我和两个女儿支出去。
于是,有一天趁着梅姨把我们支走的那一空挡,我带领着两个毛丫头转了一小圈。随後就杀回家裡。
虽然,我那时侯还不是很懂事,但一些孩童的小聪明已经在我的脑海裡生成了。
我回到家後,没有直接进房屋。而是绕到房子的後窗,梅姨的两个女儿稀里糊涂的也跟在我的後面。她们不清楚我到底要做些什麼,只知道我走到哪裡她们就跟到哪裡。
“……快点!……你快使劲儿呀!……哦!……”
当我凑进窗户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裡。不用想也知道那是梅姨刚刚发出的呻吟。我身後的两个女孩也听到了母亲的呼声。
但我们根本就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这样叫,而且好像还很急得样子。
“……我使劲了呀!你催什麼!……”
这是宋大叔说的话,他好像也有点不耐烦得样子。
宋大叔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了梅姨的埋怨声“……你气什麼!这还不是你没用!半天都能不出一炮来!”
“什麼!什麼!……我没用!……我看都是你的原因!……真是一个只会下臭蛋,不会下金蛋的废物”这下宋大叔可真是急了,骂骂咧咧地衝着没有说话的梅姨。
“……哼!你说我没用!……姓宋的!你可别昧着良心说话!……是谁每次行事的时候,半天都没个反应。就是弄那麼一下两下的,也跟没做似的……哼!我是看透了!这辈子靠你要个儿子恐怕是每希望了!我看,你还是省省心吧!等我们的女儿长大了也可以养老吗!”
我不明白梅姨她们到底在做些什麼,但通过她的话,我多少明白她是在和丈夫辩论要男孩、要女孩的问题。
“不行!我非要个男孩不可!……你快躺好!……我们再来!”
宋大叔表现出誓不罢休的样子。
“春生哥!我爸妈他们在幹什麼呢?”
宋丽娟趴在我的耳边,小声地说着。
只可惜,她问我也是白问。虽然我比她多少聪明一些,但我们的年龄差不多,因此,在对于大人们的事情,我比她也强不了多少。
“我也不知道呀!”
我也同样小声地趴在她的耳边表示出自几的无奈。
于是,以我為首的三个小孩子,静静地躲在後窗下倾听着屋內的动静。
随着时间的流失,我的耳朵裡慢慢地传入了一连串女人奇怪的声音。而这个声音断时连,呼高呼底!
此时,我的好奇心再也憋不住了。于是我又趴在宋丽娟的耳边道“丽娟!你想不想知道你妈他们在裡面幹什麼呀!”
“想!”
幼稚的小丫头想都没想地就吐出了自己的心声。
“好!那我一会在窗户纸上弄个小洞,过後你可不许告诉你妈!……还有你”我在警告完姐姐宋丽娟後,又朝旁边还很小的妹妹宋杜鹃警告着。
“春生哥!这样不行吧!”
“有什麼不行的!”
“我怕妈妈知道了,再打我!”
我还真没看出来,一向都视我為老大的宋丽娟,此时竟有了自己的主意。
这让我一下子鬱闷起来!“你……那我们不说,你妈也不知道是谁弄的呀!哼!……说!你想不想看!”